7月17日下午,由院办公室主任李涛、院驻佳木斯院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北平、院人力资源处副处长许玉秋组成的院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对佳木斯院区重点试验室建设情况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院驻佳木斯院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委会成员陪同检查。
在对重点试验室的内业档案检查中,检查组对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就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全员安全责任状签订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和业务指导。
在办公区、试验室、车间,检查组就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危险化学试剂的使用与管理、实验室的压力容器、消防设施的安全性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实验室气罐、易制爆(毒)、有毒化学药品、废液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
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要做到聘用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要对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消除麻痹思想,牢固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三新”科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