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关键字:巡察整改   发布时间:2022/01/27

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月,集团第一巡察组对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向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党委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对照集团党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和整改意见,坚决按照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整改要求,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一)强化政治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集团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精准到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症下药、精准深刻。我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集团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院党委书记于省元同志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转发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农垦科发[2021]8号),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领全院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保障到位。院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于省元同志、院长樊庆东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林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党委组织部。领导小组成员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院机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院党委书记逢会必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整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方案全力推进工作。并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责任追究。集团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转发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农垦科发[2021]8号)、《关于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农垦科办发[2021]12号)、《集团党委工作部专项检查农垦科学院党委选人用人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农垦科呈[2021]3号)等文件。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整改工作,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切实做到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坚决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对标整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在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院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坚持领导带头,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坚持上下联动,保证整改任务迅速落实并取得实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针对黑龙江垦区 “特指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讲话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垦区“特指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集团党委(扩大)会议报告列入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学习形式进行集中学、反复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其内涵要义。是院党委书记于省元同志在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和院八届一次职代会上就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垦区“特指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集团党委(扩大)会议报告反复解读。三是院党委通过庆祝建党100周年“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歌咏演出、组织全院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盛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等活动的开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垦区两次“特指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聚焦集团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努力在北大荒“三大一航母”和“三新”科学院建设征程中奋力拼搏贡献力量。四是组织全院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守聪同志致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一封信,扎实推进2021年集团党委确定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解放思想,找准定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科企对外合作。

2、针对谋划改革措施不具体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建立思想发动引导长效机制,将思想发动与改革进程相结合,要求院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组织对上级印发的各类改革政策文件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分管院领导下沉分管单位、部门开展思想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走流程”活动,征求改制人员对我院改革发展的意见。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周五学习日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改革相关政策,并加强对改革工作和改革成果的宣传报道。三是组织召开推进佳南实验农场改革移交经营管理权限的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确保全面完成推进改革任务不等、不靠。按集团总体部署按时完成佳南实验农场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四是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改革专题会议,研究农垦科学院改革问题,制定关于科学院发展定位的大讨论方案,专题研究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问题。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的整改。

3、针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2021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文件,对农垦科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落实责任人;明确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全院各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考核。二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聚焦相关联的当前意识形态领域五个方面10个主要风险点,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做好防控管控工作,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全力建成农业领域航母和“三新”科学院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三是院党委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专题理论学习,基层单位同时落实责任制,向院党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落实。

4、针对思想教育引领不够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周五集中学习活动,加强科研人员思想引导,强化思想引领在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认识。二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举办专题读书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引领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宣传徐一戎先生先进事迹;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徐一戎事迹 奋斗新时代 解放思想 明确定位 聚焦中心 创新发展 为北大荒现代农业插上科技之翼”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继续在全院开展“重忆徐老事迹 铸就三新辉煌”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强化用徐一戎事迹鞭策教育引领科技人员投身“三新”科学院建设。三是将培根铸魂工作融入到党史学史教育中,组织全院党员干部相继参观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等特色主题教育展馆,将深入学习徐一戎事迹、科学家精神与学习弘扬“龙江四大精神”相结合,赓续红色基因,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加强对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增强了全院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5、针对舆论阵地监管仍需加强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舆情应急处理预案》《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网信工作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舆论阵地监管。二是建立《农垦科学院领导联系党外高级职称干部制度》《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科研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制度和源头上提供了保障。

(三)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6、针对主体责任欠缺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统筹安排部署,在年初即召开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三廉”制度、廉政风险责任清单。并在年初党委工作会议、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职工代表大会上,将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院党委与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院党委书记在工作推进中压实“两责”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党政齐抓共管。三是向集团党委和驻集团纪检监察组报告院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7、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方面。

整改措施:院党委书记在工作推进中压实“两责”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院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履行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的双重责任。

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农垦科学院实际出台《科学院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试行)办法》,经过试行和意见反馈,修定并出台《科学院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报送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农垦科学院机关,院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院纪委不定期对院党委、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落实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取得良好的成效。

(四)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问题的整改。

9、针对履职不到位的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院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三廉”制度、廉政风险责任清单,院党委与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院纪委按照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结合院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较好的完成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10、针对执纪“宽松软”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学党史、讲纪律、知敬畏”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六个一”活动,增强我院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二是注重廉政工作宣传,院网站阶段性登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闻报道,刊登院纪委下发的重要文件、通知等,较好的营造浓厚党风廉政建设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探求源头治腐,就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四是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举报电话来获取违纪、违法的线索。五是按照集团党委关于开展作风整顿的有关要求,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11、针对监管缺失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合同信息,通过合同附件的形式体现给委托方培育品种的全部相关信息,并加盖委托方和受托方公章及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二是重新核实确认现金收入真实性,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院财务管理办法》、《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现金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现金收入范围,加强现金收入管理,确保财务部门直接收取,并当日送存银行,对公技术服务业务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收取服务费。

(五)关于关键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2、针对科研经费管控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院层面制度建设,完善了《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院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明确预算权责主体,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和加强院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控制,确保依法依规使用经费,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刚性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准确性,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在预算总额控制下,按制度规定履行科研项目支出明细的调剂审批手续。三是对已发生的不合理报销,各单位重新核对确认支出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四是通过自查自纠,规范租车、派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租车用途,做好派车记录,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避免资金风险。五是定期开展院财务检查,按检查方案,实施财务自查与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落实审计整改措施,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加大科研经费管控力度。

13、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物资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和强化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二是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原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生产资料、种质资源、实验室、报账、出差、合同备案等基层单位物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物资管控。三是对印刷品等物资建立保管台账,设定专门保管人员,加强物资管理,规范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着重加强印制的技术手册的发放或领用监管,杜绝无资料发放及领用明细问题。四是核实确认已发现问题,补充完善接收物资清单等相关手续。五是水稻所细化《实验材料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六是各单位认真开展物资管理自查,结合审计问题,按照物资管理办法,积极整改,并通过院财务检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全面规范物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14、针对科研副产品监管不力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院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加强科研副产品财务管理,严禁“小金库”、坐收坐支等违纪违规事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要求各单位根据院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完善原制度,制定了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规范科研副产品保管、产出、称重、入库、出库、销售、入账的所有环节。成立科研副产品管理小组,并由所内领导任组长、副组长,试验园区主任、财务科负责人作为组员,设专人管理科研副产品,明确工作职责。三是按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设置科研副产品管理台账,设置专人负责登记保管,按出入库单据记录,核对实物,确保账实相符。科研副产品产出后,要求各部门在地产物收获时要检斤过秤,并现场打印检斤小票,填写入库单据和台账,完善出入库手续,严格按照存货管理要求执行。四是开展各单位科研副产品管理财务自查与院财务检查,协助院科研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推进审计整改措施落实。

(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5、针对责任落实有偏差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考核方案、党建考核细则和评分办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监督考核,明确责任,与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结果相挂钩。二是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重新完善党建责任制工作目标内容,与基层党组织签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责任书。

1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科学院政治生态建设,根据农垦科学院实际情况,起草农垦科学院政治生态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二是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和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分标准等制度,强化对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考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端正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态度,使每名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

17、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委、集团党委有关规定,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拟定了《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出差制度、监督纠察制度等。二是实行了全院打卡签到制度,并将打卡制度与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成果转化分配制度结合起来,严肃工作纪律。

(七)关于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

18针对梯队建设不优方面

整改措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民主推荐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方案》。根据此方案经单位推荐、组织考核等程序我院共调整干部34人。截止目前,我院副处级以上人员40岁以下占21%,本科以上学历占比100%,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日趋合理。

(八)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9、针对按时整改完成尚有缺陷和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梳理巡视整改四项问题,按照我院制定的整改方案,制定详细清单和台账,逐条认真落实。二是结合集团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补充了巡视整改台账内容,逐条按时整改。

(九)关于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20、针对内部审计强度、力度、覆盖度不够,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屡有发生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开展制度建设。制定了《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增强审计力量,审计计划增加了科研项目专项审计任务。建立审计整改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各项审计整改问题监督检查验收,除按季度定期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外,确保每次实施审计任务每次监督检查整改。三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中明确,按院党委要求,对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的单位,由院纪委、组织部对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追究违规责任。四是根据审计项目类别,明确审计整改验收标准。五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监管机制,监督完善内控制度建立,以制度规范约束财务管理行为。六是明确整改完成实效,持之以恒抓整改。将检查核实整改结果纳入审计工作程序,通过检查“回访”、跟踪审计检查核实整改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检查结果需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直至每个问题都落实整改,彻底销号。

(十)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21、针对整改措施中未严肃落实强化对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对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二是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与年终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相结合,对不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或召开质量不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在全院大会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全面用力,以整改成效促事业发展。

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院党委将按照“整改问题彻底解决、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的整改目标,长抓不懈、持续用力,长期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学做结合夯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和对垦区重要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深入与集团、分公司加强院企合作,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形成长效机制,为集团“三大一航母”战略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明确各单位对外合作任务目标和责任清单,对合作内容和方向深入研判,寻求突破点,开展务实合作,推进合作项目落实落地。

(二)夯实主责主业,助力集团“1213”工程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新时代科学院转型发展步伐,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结合集团总体战略部署和我院“十四五”规划,按照院八届一次职代会报告精神,明确各基层科研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2年工作目标和重点科研任务,跟上集团对现代化农业产学研发展的要求。二是加快科研团队建设,提高科研成果“含金量”。对“十三五”以来我院的科研成果、科技奖励和科研专家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加快科研团队建设,整合团队力量,引导年轻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申请国家级发明专利、申报高层次科技成果奖励;加大对科技专家的宣传力度,提高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的知名度;持续完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提高科研立项水平,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三是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黑土地保护相关项目,加快水稻自育品种的研发,逐年增加水稻自育品种在垦区和全省的品种覆盖率,扩大水稻品种和水稻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提高水稻新品种审定的数量;制定有效措施,增加科技推广人员力量。

(三)履职尽责,扎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创新思维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展工作坚持主动思维、思路创新、树立全局观,切实抓好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完善党建责任制工作目标,与基层党组织签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责任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监督考核,明确责任,与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结果挂钩。

(四)坚持“人才兴院”理念,统筹谋划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出台人才发展规划,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的办法,健全完善引才、育才、留才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智能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年轻科技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机会。二是灵活激励机制,聚焦“三新”科学院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环节,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的有效措施,为科学院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之翼”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1—55399309;邮政信箱: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组织部(邮政编码:15000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电子邮箱:kxyrsc@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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