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关键字: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农垦科院纪发(2021)11号

 

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院直党支部: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驻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纠治 “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警示提醒,严明纪律要求。要强化警示教育。各各党委、党总支、院直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驻集团纪检监察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鉴戒,始终绷紧纪律规定这根弦,不逾矩、守底线,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强提示提醒。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对班子成员和部门同志展开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纠树并举。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的百年作风建设历史经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自觉抵制享乐奢靡、铺张浪费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温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是紧盯突出问题,坚守纪律底线。节日期间,各党委、党总支、院直党支部要把反“四风”和杜绝“节日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纪律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严禁违规公款宴请或用公款相互走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收受礼金、贵重礼品、高档烟酒、微信红包、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严禁用公款旅游或组织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院纪委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驻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部署要求,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检查。要加大对“四风”问题和“节日腐败”通报曝光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曝光一个,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坚决惩戒,严肃问责,持而不息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院纪委中秋、国庆受理“四风”问题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451-55399304

举报邮箱:jinxingao@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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