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科学院办公室(院疫指办)
关于转发北大荒集团疫指办《关于做好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四个
文件及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关键字:院疫指办   发布时间: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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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39号)《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地区返垦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0号)《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1号)《关于应对上海浦东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紧急通知》(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2号)转发给你们,针对当前国内出现的多个中高风险地区发生动态和进口冷链食品流入传播的风险,请各单位各部门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精确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0和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2文件要求,密切关注天津市、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官方媒体发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情况,认真排查11月4日以来有天津市东疆港区旅居史和接触史;11月6日以来到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风险区,特别是到过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上海市浦东医院发热门诊;11月7日以来到过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抵返我院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雇用人员)及其家属,并对排查出的关联人员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检测结果查验工作,主动向属地社区和院疫指办报备相关情况,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做好14日内的2次/日连续测温监测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要提醒本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雇用人员)及其家属,密切关注属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冷链食品检疫信息,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冻冷藏生鲜产品,特别是进口冷冻冷藏产品、海产品。目前已进入冬季,冷冻情况下,进口货物新冠病毒传播的风险增大,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涉疫食品流入情况的新闻报道,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过程管理。

三、各单位(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倡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雇用人员)及其家属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各单位(部门)要告诫本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雇用人员)及其家属,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国内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和返院前,要提前向院疫指办和属地社区报备,并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做好核酸检测查验和14日内的2次/日体温监测工作

五、各单位(部门)要提醒本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雇用人员)及其家属,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排查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向院疫指办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管控措施。

六、各单位(部门)要提醒本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雇用人员)及其家属,在处理个人或单位邮寄的境内外快递物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物品消毒措施和手部卫生。

七、继续加强哈尔滨院区和佳木斯院区大门的“卡口”管理,实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好哈、佳两院区大门的“入口关”。生活服务中心和院办公室要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

1.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地区返垦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

3.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4.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应对上海浦东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5. 农垦科学院排查天津、上海、内蒙古自治区等疫情风险区关联人员明细表

6. 农垦科学院排查天津、上海和内蒙古自治区等疫情风险区关联人员体温监测表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办公室(院疫指办)                                                                              2020年11月24日

1.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39号.pdf

2.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0号.pdf

3.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1号.pdf

4.北大荒集疫指办文[2020]42号.pdf

5.农垦科学院排查天津、上海、内蒙古自治区等疫情风险区关联人员明细表.xls

6.农垦科学院排查疫情风险区关联人员体温监测表.xls

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排查表(上海、内蒙古).xls

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排查表(天津).xls

涉疫情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哈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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