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合并及撤消的通知  
所属分类:人才队伍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关键字:人才梯队   发布时间:2020/11/02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合并及撤消的通知  

黑人社审〔2012〕816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绥芬河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大专院校:
  现将2012年度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合并及撤消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经审核,批准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物联网”等27个梯队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物联网”专业
  技术带头人:黄庶,后备带头人:曲家兴、朱勇。
  (二)省计算中心
  “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
  技术带头人:赵传玉,后备带头人:白国峰。
  (三)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畜牧机械化”专业
  技术带头人:钱晓辉,后备带头人:马君。
  (四)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中国考古(黑龙江考古)”专业
  技术带头人:李陈奇,后备带头人:张伟、赵永军。
  (五)省医院
  “外科学(整形外科)”专业
  技术带头人:冉维志,后备带头人:费剑锋、杨松。
  (六)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专业
  技术带头人:陈家厚,后备带头人:曲茉莉、贾立明。
  (七)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能源计算与测量”专业
  技术带头人:薛天龙,后备带头人:徐民。
  (八)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药学(理化及微生物检验)”专业
  技术带头人:杨利红,后备带头人:张肖宁、王常禹。
  (九)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农业机械化”专业
  技术带头人:马守义,后备带头人:柳春柱、周成。
  (十)省委党校
  1、“政治学(领导科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祝福恩,后备带头人:李军、李素艳;
  2、“中共党史(党建)”学科
  学术带头人:王树春,后备带头人:孙艳春、朴林。
  (十一)哈尔滨工业大学
  “光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孙秀冬,后备带头人:姜永远、肖淑敏。
  (十二)哈尔滨工程大学
  “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
  学术带头人:马修真,后备带头人:李玩幽、靳国永。
  (十三)黑龙江大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于文秀,后备带头人:叶君。
  (十四)哈尔滨理工大学
  “化学工程”学科
  学术带头人:刘波,后备带头人:张桂玲、马慧媛。
  (十五)东北农业大学
  “农药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陶波,后备带头人:丁伟。
  (十六)哈尔滨医科大学
  “口腔临床医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张斌,后备带头人:王秀梅、孙瑶。
  (十七)哈尔滨商业大学
  “民商法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刘雪松,后备带头人:王福友、石晶玉。
  (十八)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药剂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李永吉,后备带头人:阎雪莹。
  (十九)东北石油大学
  “地质工程”学科
  学术带头人:付晓飞,后备带头人:闫百泉、孙永河。
  (二十)齐齐哈尔医学院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学科
  学术带头人:张晓杰,后备带头人:于秀文,林岩。
  (二十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1、“行政学”专业
  技术带头人:许淑萍,后备带头人:高洪贵;
  2、“城市社会学”专业
  技术带头人:盛昕,后备带头人:田雨。
  (二十二)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
  “精神病学”专业
  技术带头人:张聪沛,后备带头人:王喜今。
  (二十三)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学”专业
  技术带头人:周世华,后备带头人:刘昕。
  (二十四)大庆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家畜传染病学”专业
  技术带头人:史会敏,后备带头人:翟宝库、谭海东。
  (二十五)鹤岗市赛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石墨)合成与加工工艺”专业
  技术带头人:边炳鑫,后备带头人:徐占春、史金生。
  二、合并及更名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一是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三级学科梯队“中医内科学(心血管病)”并入二级学科“中医内科学”省级梯队,合并后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名称为“中医内科学”,学术带头人周亚滨,后备带头人刘影哲、陈会君;二是将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原省级梯队“农艺学(绿色食品)”更名为“农艺学(绿色有机食品)”,更名后技术带头人朱佳宁、马佳林,后备带头人:刘胜利、杨成刚。
  三、撤消2个省级人才梯队
  一是黑龙江省建材工业研究院“建筑材料”专业,原带头人退休,该专业中没有具备带头人条件的合适人选,近年来成果、业绩不突出;二是黑龙江省医药工业研究所“中药药剂学(中药现代化)”专业,该单位业务范围已经调整,不具备相关专业人才梯队建设的条件,未能通过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
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新建省级梯队的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待遇按《黑龙江省人才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办〔2011〕5号)规定执行,带头人津贴自2013年1月起发放。合并和撤消的梯队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资格取消。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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