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应急、
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大检查、督查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关键字:安全应急   发布时间:2020/09/25
 

各所、站、中心、场(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正常运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预防疫情发生、蔓延,使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院决定对全院安全应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督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此次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综合大检查、督查工作要亲自挂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综合大检查、督查工作,全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主要检查工作内容。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排查,要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自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漏洞,要落实整改管控措施。做好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上报院安全办。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液氨制冷、实验室气瓶、化学制剂存放)、建筑工地、消防、农业机械、粮食(种子)储存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部位;检查使用锅炉取暖的单位,做好锅炉的年检和司炉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按照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疫情尚未结束,风险依然存在,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按照“三件宝”要求,做好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等自我防护工作;按照院党委提出的“三不”、“三勤”要求,认真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去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根据院办[2020]45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三、领导机构。院成立领导小组对全院进行检查督查,组长:李宁副院长,副组长:李涛、李永斌,人员组成:科研处、企管处、生活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督查佳院区;周振江,人员组成:财务处、人事处、党群部、工会,负责检查、督查哈院区。

四、检查、督查时间。202092930日,对哈、佳两院区同时开展检查、督查。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办公室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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