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关键字:精神文明   发布时间:2020/08/12
         

各党委、总支、院直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更好地推动我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于省元   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  琳  院党委副书记

    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刘卫东   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苏盛宝   院党委委院组织人事处 处长

成员: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宣传、组织干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省、集团(总局)文明办的要求,制定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迎接上级文明办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  高金鑫(兼)

副主任:赵春晨  陈丛伟

成员:李冬才  张志斌  杨雪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编印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3、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制定活动宣传教育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向电视台、报刊、杂志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及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

6、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各种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

20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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