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院直党支部,各所、站、中心、场(公司),院机关各部门:
按照院党委要求,为深入开展“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我院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营造人人知保密、懂保密、会保密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省和集团(总局)统一部署,定于5月在我院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活动。院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登录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保密宣教获奖作品展播”,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获奖影视类作品。要采取个人独自非聚集方式进行观看。
二、组织开展《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院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农垦科学院组织参加<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要求》(附件1),组织参加网上答题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成绩报院办公室。联系人:刘志华;联系电话:13803675388。
三、组织开展保密标识征集。院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按照《参加保密标识征集活动说明》(附件3),采取自愿原则,开展保密标识征集活动。
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两识”教育活动。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平台,开展保密知识、保密意识的保密“两识”教育。关注“黑龙江保密”微信公众号、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努力提升保密工作能力。
五、把“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
1.农垦科学院组织参加《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要求
2.农垦科学院开展《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成绩表
3.
参加保密标识征集活动说明
4.“保密观”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农垦科学院组织参加《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要求
一、活动内容:组织参加全省以《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在院网站通知通告栏目登载)为主要内容,以“保密意识人人有,保密法规人人守”为主题的竞赛活动。
二、参加方式:
1.参加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时间提前无效)。
2.参加对象:各基层单位(佳南农场机关)、院机关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3.参加方式: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在手机或电脑上登录微信,关注“黑龙江保密”微信公众号后,进入活动界面参与竞赛;也可登录东北网网站参与答题;满分为100分。可多次答题,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
三、具体要求:请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于5月20日前将《农垦科学院<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成绩表》报院办公室。联系人:刘志华;联系电话:13803675388。
附件2:
农垦科学院《保密法》网上竞赛活动成绩表(样表)
单位(部门):
序号 |
姓 名 |
分 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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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加保密标识征集活动说明
一、征集范围
以自愿的方式,单位或个人均可投稿。
二、征集原则
主题突出,充分体现龙江保密系统的精神风貌。
三、创作要求
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并提供矢量源文件。简单描述作品创作理念、标志释义等。
四、投稿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如有作品,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至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组织填报《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授权承诺书》,向集团报送参赛。联系人:刘志华;联系电话:13803675388。
附件4:
“保密观”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