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站、中心、场(有关公司),机关各处(室):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垦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黑垦局安办明电〔2019〕13号)文件要求和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使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国庆,院决定对全院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和对我院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巡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秸秆露天禁烧督查、巡查工作的领导。今年是建国70周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秸秆露天禁烧督查、巡查工作,全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把近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保护好一片蓝天。
二、主要检查工作内容。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排查,要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自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管控措施。做好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上报院安全办。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液氨制冷、实验室气瓶、化学制剂存放)、建筑施工、消防、农业机械、粮食(种子)储存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部位;检查使用锅炉取暖的单位,做好锅炉的年检和司炉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按照有效解决农作物秸杆露天焚烧工作要求,检查落实情况,抽查本单位收获现场;
三、由李宁副院长任组长,院办公室李涛副主任、生活服务中心李永斌副主任任副组长,生活服务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组成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检查督查小组。先由生活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十.一”前对佳木斯院区(包括佳南实验农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于2019年10月8日至12日,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生活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分别对佳、哈两院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检查出的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督查,对有关单位农作物秸杆露天禁烧工作的收获现场进行督查、巡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十.一”国庆节假日安全。
四、佳院区有独立办公区(楼)的单位,将“十.一”长假值班表于9月30日13点前报院办公室李涛副主任。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